如皋市白蒲镇
白蒲镇水利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白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6 16:4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平,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落实管护责任、范围、主体,明确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现对我镇建成水利工程运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工作内容

(一)主要水利工程

1.镇域内所有三四级河道(含已建成生态河道)。

2.泵站(含原农业灌溉泵站、新建水资源化利用泵站、增加输水设施后的补水泵站)。

3.闸(控制闸)。

4.涵洞(过、排水)等。

(二)运行管护工作内容

1.河道:围绕“水清、面洁、岸绿”、“清四乱”常态化要求,掌握河岸变化和利用情况,及时处置非法占用河道及设置障碍物等行为,保持河道水面率不下降。河岸河坡无违章搭建,无肆意取土,种植农作物等现象。加强农村河道水生物保护,杜绝违规围网养殖、违法捕捞、电毒炸鱼等行为。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打捞,实现河坡河岸绿化美化,推动农村河道环境持续向好。

2.泵站:泵站建成交付使用后做到运行正常,特别是水资源化利用泵站要持续有效运行,调节水位,改善水质,提高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做好日常管护。

3.闸:控制闸投入运行后,应根据上游河道水位变化情况适时启或闭闸门,做到能蓄能排,调控好上游河道所需水位,做好日常管护。

4.涵洞(过、排水等):涵洞投入运行后,确保涵洞过水顺畅,充分发挥连通同水系的应有作用,做好日常管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白蒲镇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镇水利工程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长效监督和资金保障,并制定相应制度、措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运行与管护和考核工作机制。

(二)强化日常管护

所有等级河道沿线村(社区)群众都要签订《管河护河承诺书》,践行承诺。相关河长、负责人要主动完成相关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自觉接受检查考核,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河道水清坡绿,维持生态平衡。各级河长应当对生态河道负责,围绕“一建就管”、“长效管护”、“持久生态”等工作要求,掌握河岸变化和利用情况,及时制止、处置非法占用河道及设置障碍物的行为,保持河道水面清洁、河坡无肆意取土、无垦坡种植,无塌方。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打捞,实现水清坡绿,推动生态河道保持成效。涵、闸、站等水利工程配套建筑物,要落实专人管控并签订《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协议书》形成组织网络框架,对建筑物的稳固、安全、运行使用等负责,灌溉、补水等均要有相应的运行记录,整理成册。配套设施在建造完毕后进行分类、分级、分层移交,坚持“一建就管”,提高管护效能,加强工程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做好水土保持。加大对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工程长久运行,确保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保护、资源化利用、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落实资金

1.运行管护经费分级负责。

镇级河道(含已建生态河道)和一体化智能泵站——资源化利用泵站(含补水泵站),委托所在村居运行管护,运行管护费用由镇财政给予补助。

村级河道(含已建生态河道)、原灌区灌溉泵站、控制闸、过排水涵洞等配套设施,由所在村居运行管护,运行管护费用由所在村(社区)或原有渠道承担。

2.明确运行管护经费。

(一)镇级河道(详见附件4)

已列入省级生态河道名录的,且已实施工程措施的生态河道,单边每公里镇财政补助1.2万元;其它名录内自然生态河道,单边每公里镇财政补助0.6万元。镇与村签订河道管护合同,一年一签,年终结合省年内第三方考核和镇日常管护考核得分情况结算到村。

(二)一体化补水泵站(资源化利用泵站)(详见附件5)

运行管护包含补水泵站电费及管护人员工资等,所在村居在接到镇水利部门补水通知后,应即时给予开机补水,并安排专业人员管护,确保补水安全。年终按照补水泵站实际用电量镇财政给予1.1元/kw·h补助,凭补水泵站开车运行记录、电费票据及镇考核情况结算到村。

(三)村级其他所有河道、家沟家塘以及其他所有泵站涵闸等均由村居自行管护,管护情况纳入“人居环境”和“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考核中。

(四)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要求

各村(社区)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养护管理标准及考核细则,合理组织,精心养护。有专业的队伍定期开展管护培训,增强管护人员专业技能,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作业,保质保量完成管养护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河道水面清洁方面:

(1)无水浮萍、水花生、水葫芦等恶性水生植物;

(2)无漂浮垃圾、秸秆等;

(3)无倒伏或枯死树木、阻水水植物破旧沉船等;

(4)无不符合要求的拦河网具、网簖、网箱。

2.河道岸坡整洁方面:

(1)无各类生活垃圾、秸秆、暴露建筑垃圾;

(2)无毁绿、无垦坡种植农作物、无裸露河坡;

(3)无新增违建,已有畜禽养殖网(棚)一律拆除;

(4)水面线、岸线通视,过度生长影响正常水位水面线美观流畅和河岸道路交通的树、竹等予以修剪。

3.河道绿化养护方面(主要指有绿化的生态河道):

(1)管护内容:包括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等。

(2)管护人员配备:①割草队。定期不定期负责河坡杂草割除整修工作。②养护队。负责河坡除死树、扶正树木绿化的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工作。

(3)管理工具:割草机;打药机、喷雾器、7k桶;耙铲、锄头、锯子、梯子、电锯;抽水机等;

 (4)养护内容:

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1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除草:各类绿地、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全年河坡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Ⅰ、一季度气温较低,树木、草均处于休眠状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②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Ⅱ、二至四季度:

①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四至十二月绿化修整、清杂除草每月不少于两次。②根据节气时令情况,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四、五月份气温上升,树木、草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须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六、七、八月份:①这一阶段气温是一年中最高的时期,植物需水量大,须及时浇水,做到浇必浇透,保护绿化成果。②防汛防台工作,这段时期须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雨季前将过于高大的树冠,适时疏稀、截短,增强抗风能力。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大雨过后要及时排涝。③特别的六月份还需:结合松土、施肥、浇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九、十月份:气温逐渐下降,需:①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磷和钾肥。②裸露河坡及缺树草处补种树草。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①灌冻水:落叶后到土壤封冻前灌足水,水后及时封高堰。

 ②做好树木开盘工作,及时疏松土壤,促进越冬树木根系生长。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①开展涂白、裹干等等抗寒保护工作,为越冬的树木“添衣保暖”。②科学修剪树木,清除病枯死树木、野生藤草。

4.各级河道上的泵站、涵闸、农田灌溉渠道等水利工程建筑物运行管护按《白蒲镇水利工程建筑物运行管护细则及评分办法》规定要求执行。

四、严格考核按得分百分比拨付同比经费

根据《白蒲镇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细则及评分办法》、《白蒲镇水利工程建筑物运行管护细则及评分办法》,由镇水利、人居、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按月组织,分别对生态河道长效管护和农田水利工程建筑物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月考核结果年终汇总,按得分档次补助到村。

镇级生态河道:

按考核得分100分、95分、90分、85分,分别奖补单边每公里:1.2万元(无工程措施0.6万元)、1.0万元(无工程措施0.5万元)、0.8万元(无工程措施0.4万元)、0.6万元(无工程措施0.3万元);省级年内第三方考核不达标和镇日常考核有一次85分以下的河道不予补助,并追究村相关责任人责任。

生态补水泵站:

考核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按得分比例补助,得分在85分以下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予补助,并追究村相关责任人责任。

生态河道及镇农田水利工程建筑物考核情况,报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结算到村。

五、施行日期

本实施意见从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白蒲镇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2.白蒲镇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细则及评分办法

3.《白蒲镇水利工程建筑物运行管护细则》及评分办法

4.白蒲镇已列入省级生态河名录清单

5.白蒲镇一体化智能泵站(含补水泵站)名录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白蒲镇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成 党委书记

杨海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亚明 人大主席

朱志聪 党委副书记

黄庆庆 党委副书记

马小峰 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石春晖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徐拥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 峰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赵红飞 人大副主席(常务)

尹 颖 副镇长

黄继兵 党委政法委员

达 栋 副镇长

朱 淋 党委组织委员

石卫明 党委宣传委员

陆 锐 党委统战委员

范存睿 副镇长

徐继业 副镇长

丁 焱 副镇长

成  员:黄志刚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仇中超 建设局局长

陈帮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红玲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章 炜 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耀 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正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白蒲分局局长

李 锋自然资源所所长

孙禹琴 司法所副所长

骆刘兵 供电所所长

王 鹍 水利站站长

陈 林 兽医站站长

陈 刚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冯晓明 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主任

孙未丞 建设局副局长、生态环境办主任

29个村(社区)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