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01422637-7/2019-0001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搬经镇人民政府
文号: 搬政发〔2019〕39号
成文日期: 2019-09-06
发布日期: 2019-09-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搬经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搬经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搬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06 17: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搬经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部署,依据中央政法委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安〔2019〕7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采取针对性救治、服务、管理措施,并建立健全常态工作机制,提高预警能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我镇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摸排范围

    专项摸排工作的对象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即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肇祸类患者是指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经法医精神病鉴定确认为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患者。

    肇事类患者是指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曾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经法医精神病鉴定或者医疗机构医学专业诊断结论、病情评估确认的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其他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摸排,列出诊断评估名单。派出所梳理清楚在公安内部管理系统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卫生所梳理清楚近1年来危险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民政、残联等部门梳理清楚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机构收留和办理精神残疾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司法所梳理清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网格信息员、志愿者等对本辖区居住、流浪或者在本单位工作的疑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尤其是有接受强制医疗史或者进京肇事肇祸滋事扰序史的患者信息。上述梳理情况,要逐人列出名单,填写信息登记表,送到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汇总后,转交派出所。

(二)分类分步诊断评估,掌握现实状况。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后,分发反馈给各村(居)及各单位,开展诊断评估工作:组织成立以涉及到的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精防医生、网格员、民政干事、社区民警、志愿者、患者家属等参与的联合工作小组,联系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诊断评估,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对于确诊的患者,卫生所、民政、派出所、残联等部门要掌握其病情是否稳定、治疗康复处所(入院治疗、居家服药、社区康复等)、有无法定监护人、监护力量类型(法定监护人,单位,村(居)委会)以及病人经济状况,有无能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等现实情况。

(三)加强患者救治救助,落实监护责任。对于摸排发现的确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工作小组要履行监护责任,保障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的服药治疗,如患者经上诉居家治疗病情仍不稳定,由工作小组成员联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时送患者住院治疗。严格落实原中央综治办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中综办[2016]1号)要求,对在家居住(就学、就业、休养)患者,签订监护协议,实施有奖监护。

(四)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村(居)委会须对每名患者建立由网格员、村卫生室人员、民政干事、派出所民警、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社会关爱帮扶小组,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产生安全隐患,造成现实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是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关系我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部门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到的派出所、卫生所、民政、残联、村(居)委会整体联动,信息共享,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开展好此次专项摸排工作。村(居)委会依据反馈的数据,做好辖区内基础摸排工作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工作,及时将摸排情况上报综治中心;派出所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此次专项摸排工作数据统计和归口报送工作,及时将核实或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所。卫生所要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随访,加强服药管理,对确诊符合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标准的患者信息及时通报派出所、民政等部门。民政部门指导民政干事、网格员、村(居)卫生室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开展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司法所要及时将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给卫生所和派出所。财政所要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残联配合卫生所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三)讲求方式方法、体现关爱服务。在摸排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摸排工作不做公开宣传报道,杜绝大轰大嗡、运动式做法,避免刺激患者情绪,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好诊断、治疗等服务工作,多做其监护人、家属的解释工作,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配合和支持。对于摸排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严格保密要求,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传播扩散。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派出所、司法所、卫生所、民政、残联、村(居)委会要将摸排工作经常化,做好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实现部门间有效衔接,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救治、服务措施。

(五)狠抓推进落实,强化考核奖惩。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纳入镇综治平安考核,对工作成绩出的单位、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