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01422637-7/2021-00028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搬经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搬经镇镇域治理联动处置运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搬经镇镇域治理联动处置运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搬经镇 发布时间:2021-05-15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搬经镇镇域治理联动处置运行办法

一、联动处置相关部门: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市场监督分局、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派出所、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村(社区)等。

二、联动处置流转平台:主要的事件(指令)工单来源目前主要有5类:

(一)12345在线平台交办事项工单;

(二)市指挥中心下派处置工单;

(三)镇级举报热线电话(微信平台)受理的工单;

(四)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上报的相关事件;

(五)领导交办事项等。

12345在线平台交办事项工单、镇级举报热线电话(微信平台)受理的工单、领导交办事项等由指挥中心使用专用平台。

市指挥中心下派处置工单、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上报的相关事件由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镇级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政务外网)。相关事件(指令)的派单、处置、办法等闭环程序均在指挥平台上流转完成。

三、落实专人负责制: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镇级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业务工作,并作为相关协同处置工作的联络员,相关部门及时将人员名单报镇指挥中心。党政办公室、镇指挥中心协调做好指挥平台的硬件建设及平台操作等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平台运行通畅。

四、明确处置流程和各自职责:

(一)12345在线平台交办事项工单、镇级举报热线电话(微信平台)受理的工单、领导交办事项等:

由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工单)的具体内容,轻重缓急等情况,提出“拟办意见”,上报主要领导审批,根据主要领导的批示意见,指挥中心及时发出工单并提醒涉及到的部门查收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特殊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报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二)市指挥中心下派处置工单、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上报的相关事件(危化品或其他重点事项核查流程):

1.接单阶段:

镇指挥中心在“如皋市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及时受理市级交办(下派)工单或村居网格员通过“全要素网格通”上报的镇级处置工单,并生成交办单、联动处置待办工单或受理单。

2.派单阶段:

(1)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工单)的具体内容、轻重缓急等情况,在“联动处置工单批转单”上提出“拟办意见”,涉及多部门联动的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拟“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及相关领导,同时明确提出办结期限。

(2)镇指挥中心上报主要领导审批,根据主要领导的批示意见,由主要领导指定的主管(分管)领导签署具体落实意见。

(3)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镇指挥中心从平台上将工单分派给对应的部门,并及时提醒涉及到的部门查收工单。同时根据相关领导的审批意见,通知涉及的部门联络员到指挥中心签字领取纸质版工单。

3.处置阶段:

(1)根据主要领导批示要求,镇指挥中心作为协调部门,协调相关领导及部门,及时召集相关主办、协办部门开展相关的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分管领导一同参加。

(2)现场核查时,涉事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要求和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做好现场的研判、核查、取证工作。

(3)核查结果为正常情况的,各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非正常情况的,各协办部门要视情况及时拿出相关的处置意见,主办单位汇总意见后及时将核查情况电话或书面告知镇指挥中心,镇指挥中心及时向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采取下一步工作。

4.结报阶段:

(1)各协办部门根据事件核查处置的情况,填写“协办部门情况报告”。主办部门要负责统筹各协办部门的处置情况报告,根据交办处置事件的处置要求汇总形成“核查处置情况综合情况报告”书面材料,报送给镇指挥中心。

(2)镇指挥中心收到“核查处置情况综合情况报告”后,将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相关领导审阅,审核通过后交主(协)办部门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办理/办结。如相关领导审阅不合格的,将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领导审核通过为止。

5.后续阶段:

(1)镇指挥中心要做好相关核查事件的汇总工作,对于涉及“小化工”、“散乱污”、“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工单,要每月30号前汇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回头看”工作,以此推动长效管理的落实。防止“反弹”和“打游击”的现象发生。

(2)对于履职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镇纪委发挥好作风效能督查作用,对尽心尽职的要宣传表扬;对于应付了事,履职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