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01422637-7/2021-0005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搬经镇人民政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09-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搬经镇“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暨河道“三清”工作实施方案
搬经镇“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暨河道“三清”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搬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7 17:4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镇村河道管护水平,进一步巩固河道治理成果、提升整治成效,决定在全镇开展“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暨河道“三清”专项行动,通过探索河道管护新模式,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工作,实现水环境全面提升,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村级组织及村民在河道管护中的主体地位,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村级实施、村民参与的河道日常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村民管河护河的“主人翁”意识,全面提升河道管护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10月底,全镇河道全面达到“三无”目标:水中无障碍(无沉船、渔网渔簖(生态养殖符合设置要求的分段拦网除外)等阻水物),水面无漂浮(生态水景观除外),岸坡无垃圾,无乱占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无乱垦乱种乱、乱采乱挖,河道面貌整洁、生态、美观。

三、整治范围

本镇境内所有一、二、三、四级河(含家沟家塘)。

四、工作任务及序时进度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9月30日前)。

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河道全线岸坡排口设置、河坡垦种、水面网簖、倒伏树木、违章搭建等基本情况,根据河道基础现状确定清理方案。试点村于9月27日前将摸排情况及整治方案报镇河长办审核后实施整治,其他村(社区)的摸排情况及整治方案于9月30日前报镇河长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常态化、持续性开展)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广播、村级群众大会、村小组会及其他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增强村民群众“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村民参与河道管护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三)集中整治,有序推进(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摸排结果,及时对河道垦种、排口、阻水物(渔网)等进行拆除或清理。清理过程中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快整治进度。本次“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暨河道“三清”行动的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包括各类家沟家塘),但要重点聚焦镇村骨干河道、生态河道、百姓家前屋后的居住河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河”“脏乱河”“垃圾河”,须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程,让百姓切身感受到河道长效管护带来的生态幸福感。各村(社区)每周向镇河长办上报一次整治进度。镇河长办负责统计汇总。试点村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四)督查整改,考核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

整治过程中,镇河长办、人居办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对整治落实不到位的立即交办整改。10月底,由镇河长办、水利站、人居办共同对各村(社区)河道清理成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报镇纪委,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清理整治敷衍了事,效果不明显、不彻底的村(社区)进行严肃问责。

五、整治要求

(一)打捞河面漂浮物。包括漂浮在河道的垃圾、秸秆、浮萍、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二)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尤其是河坡秸秆)等。

(三)清理河道障碍物。包括影响行洪安全、有碍观瞻、影响环境卫生的沉船、小杂船、网簖(拦河鱼网距离不得低于200米,尽量在桥与桥之间、坝与坝之间设置)、道路桥梁施工未拆除干净的围堰及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等。

(四)妥善处理离河垃圾。各地要及时妥善处理打捞离河的垃圾,避免二次污染。动物尸体装袋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水生植物由所在村(社区)就近提供地点处置;白色垃圾集中送至垃圾桶,由外包公司集中转运至镇中转站。

(五)清理沿河污水管网。包括所有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或其他污水的管道,雨水管网需做好登记并设置标识。

(六)清理河坡垦种。包括所有河道集体管护范围内的河岸或河坡,垦坡种植的农作物需全部清理(承包种植的绿化植物及常年生树木除外)。

(七)巩固治理成效。及时对整治后的裸露河坡进行生态修复。

六、长效管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河长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河道长效管护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建立健全河道管护工作机制和“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工作机制,明确河道管护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镇、村级河长要尽职履责,做好河道巡查、违建清理、岸线保洁等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做到每一条河道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强化日常管理,落实水面河岸管护。推进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综合管护专业化和市场化,镇村级河长要做好对外包公司日常保洁及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管护要求:

1.对河坡垃圾、河坡秸杆、漂浮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2.对恶性水生植物,在做好及时打捞的同时,实行综合整治,鼓励通过“以河养河、养鱼护河”等方式,改善水环境。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与所在村(社区)签订种养协议和河道管护协议,水中养殖(种植)的,严格规范养(种)殖品种、喂养方式(施肥方式)、隔网的间距和网眼大小;河坡种植的,可种植麦冬绿化类植物或常年生树木(果树),承包河坡不可用于农作物种植或树苗养育等易损坏河坡水土的种植行为。

3.对河道河坡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乱设渔网、河坡垦种、违章搭建等非法占用河道行为,同时上报镇河长办登记并处理。

(三)鼓励群众参与,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发挥由党员、网格员、志愿者、乡贤等组成的“民间河长”作用,鼓励“民间河长”参与本村河道管护工作。通过村民委员会将河道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保护河道环境的良好习惯。鼓励村民参与“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专项行动,并签订《河道管护承诺书》,村级河长或小组长要督促村民践行承诺,自觉做到管河护河。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对各村(社区)河道管护的考核与河长制工作考核一并进行,按季度开展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与人居环境管护资金、河道管护资金补助挂钩。

2.根据考核排名实行奖惩制。本镇在市级年度考核中取得前三名的前提下,获得的10万元额外补助资金将作为奖励发放给镇级考核前10名的村(社区)。在市级年度考核中,全市排名前30名的村级组织,1-10名各奖励3万元,11-20名各奖励2万元,21-30名各奖励1万元。镇级考核最后3名以及被举报并查实为黑臭水体的或有群众信访的,发生违法填堵河道事件的(包含在河道上新设阻水坝基、涵洞等),该村村级河道年度补助资金按市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