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关于印发《搬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搬经镇 发布时间:2017-07-1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搬委发〔2017〕83号

关于印发《搬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搬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已经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搬经镇委员会

搬经镇人民政府


搬经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管理与保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如皋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皋办〔2017〕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全镇河道管理保护体系基本完善,人为侵害河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全镇黑臭河道基本消除。“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263”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区域、领域、行业水污染治理,强化重点断面监管,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强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优化养殖业布局,科学评估“两池配套”调节池作用,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减农药、化肥使用,推广使用有机肥料。2020年全镇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镇区雨污分流改造,行政村村属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继续组织实施河道清障水系贯通,持续推进骨干河道治理、控源截污、疏浚整治以及村级河道的轮浚,进一步畅通河网水系。因地制宜打造建设一批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的生态景观河道。以畜禽粪污治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清水工程行动,整治脏乱河,消灭黑臭河。组织实施村庄四级河及家沟家塘连片治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水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至2020年,全镇河道疏浚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村级以上河道实现全面贯通,脏乱黑臭河道得到治理,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三)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实施河道生态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清理整顿各类违建和不符合岸线规划管理要求的建筑,加强辖区内破坏和阻塞河道的执法力度,推进河道保护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加大违章搭建的督查力度。严格河道采砂取土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取土行为。科学制定河道养殖规划,因地制宜开展以河养河、生态护河。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挖掘水文化和景观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提升河道综合功能。大力开展生态河道建设,着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打通“断头河”,完善河道水系畅通体系,恢复河道基本功能;积极开展水环境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河道清淤力度,对全镇河道实现轮浚机制。健全河道清障常态化机制,每年汛期之前组织一次河道清障专项活动,全面清理河道垃圾、废弃沉船、渔网、拦水坝、河岸垃圾等障碍物。大力推进拆坝建桥工作,对河道上的坝头坝埂全面拆除,通过拆除不建、拆坝建桥,实现河道水系畅通;强化河道保洁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七位一体”长效管理水平,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三、组织形式

根据上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河长制建立镇、村级河长体系,实现全镇所有河道河长全覆盖。在镇设立镇总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道所在地相应设置河段长。

镇建立河长制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总河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社区)建立河长制领导组,组长、副组长由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

全镇三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涉及河道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相应河段长。四级河道由村(社区)干部担任河长。三、四级河道的河长结合镇和村(社区)的岗位一次性确定,各级河长因职务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推进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日常工作。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兼任主任。镇长效办、环保、水利、兽医、农技、建管、国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要把全面深化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党政领导、河长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于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由河长明确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

(四)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由总河长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总河长及镇党委、镇政府相关领导,通报镇纪委,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信息平台,向公众宣传河长制,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统一全镇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搭建公众信息平台,开辟公众参与的移动信息渠道,畅通电话热线,及时掌握社会对河长制的评价,并处理各类具体问题。发挥农村环境“七位一体”长效管理管护员作为基层信息员的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河道志愿者活动,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对河道管理保护进行监督。

(六)明确时间要求

为确保全市推进河长制工作目标全面按期实现,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抓紧推进。2017年6月底前,镇、村(社区)河长全面落实;镇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层层分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分级开展河道专项调查,基本摸清河道污染源、岸线占用、淤积状况等情况,形成“一河一档”河道信息库,完成“一河一策”整治及管理保护方案,基本完成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各村(社区)在每年12月底前,按照考核办法将上年度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报送镇党委、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