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01422637-7/2019-0001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搬经镇人民政府
文号: 搬政发〔2019〕32号
成文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08-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搬经镇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搬经镇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搬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1 17: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19年搬经镇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市直属机关驻镇各分局、庭、所、中队,事业单位:

《2019年搬经镇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2019年搬经镇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垃圾分类治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的最新指示要求和省市污染防治攻坚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污染防控和分类处理体系,提高人居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省和南通市、如皋市下达的城乡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任务计划,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持续开展垃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有效建立,到2019年底,党政机关、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部门、站、所、村居服务中心实施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镇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2019年镇政府所在地村居(搬经社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搬东村)、卢庄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2020年全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的村居达40%,全镇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全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镇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和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

1.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已试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党政机关、镇政府大院加大管理推进力度,做好垃圾分类常态化、示范化运行;搬经社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工作,切实抓好提档升级,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搬东村、卢庄村进一步推进已试点居民小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运行。

2.坚持城乡联动,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实施方案和《如皋市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施方案,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2019年底前各村居服务中心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各村建设一处1处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和资源利用设施。

3. 突出部门职能,强化行业监管。今年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财政供给机构、各村社区服务中心、国有企业、培训机构、旅游景区(景点)、窗口单位的生活垃圾强制性分类管理全覆盖。党政办负责全镇党政机关、财政供给单位、各村社区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组织推进工作;建立我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组织;开展我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服务中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负责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等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全镇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卫生所负责全镇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安排专人落实。教管中心负责全镇学校、经教育局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利用各类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4.加强垃圾分类治理质效管理。针对垃圾分类公众参与率、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等共性问题,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发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主体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寻找垃圾分类达人”等典型培育宣传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建设,开辟拓展垃圾分类文化墙、文明角、公益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强分类指导体系建设,整合社区邻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专业公司、热心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加强居住小区分类投放指导管理,逐步固化村、居民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加大镇、村居(社区)层面管理责任落实的督导力度,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提高质效两个方面,完善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为核心的督查考核体系,加大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绩效和垃圾减量的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提升垃圾分类管理质效。

5.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治理要求,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积极推进以居民户、村组为单元的分类计量管理方式。加强分类收运管理,强化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加大收运单位资质化管理力度,完善全流程分类流向登记管理制度(附可回收物回收登记汇总表),严肃查纠无资质收运、混合收运等突出问题,规范分类收运行为。

(二)完善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体系

1.进一步扩大餐厨废弃物收运覆盖面。9月底前,建立统一收运机制,在我镇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未建成之前,有条件的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也可购置餐厨废弃物预处理设施,油水分离后,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置,污水交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废渣纳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送焚烧厂焚烧。

2.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突出抓好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责任管理,示范引领作用。强化餐厨废弃物产生申报和流向备案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收运、统一处置,开展餐厨废弃物非法处置“进笼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收运处置和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以及用泔水喂养牲畜等违法行为。

(三)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拆迁、建设工程主体管理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工程招标、发包环节执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监管,建立现场计量、流向备案管理机制,建立建筑垃圾诚信管理机制。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持续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偷运乱倒、沿途抛洒、擅自填埋处置等突出违法问题。完善装修垃圾收运单位资质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社会化管理方式,提高装修垃圾规范及时收运处置水平。强化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流程数据监测考核,促进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管理水平。村居对本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拆迁闲置地块积存垃圾进行统计排查整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确保面上无暴露成堆垃圾。

(四)完善垃圾分类治理终端处理设施

镇工程办完成常青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城管中队落实镇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化处理中心建设,并于12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搬经社区、搬东村、卢庄村推进建成1处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和资源利用设施,逐步实现有机易腐垃圾不出村。城管中队配建一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调配场所,并符合防尘防噪等生态环保要求。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管的高位推进机制,加强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资金投入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确保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扎实高效开展。强化党政办牵头抓总,发挥相关主管部门、行业推动作用,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调联动,建立信息互通、难点共商、资源共享管理体系,提升整体组织推进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推进体系,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基础组织及环境外包公司的主体作用,细化明确基层及环境外包公司的分类管理责任。加强培训指导,着力提高基层组织的垃圾分类管理能力。探索建立基层组织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着力提高一线分类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

(二)落实经费保障。重点围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分类收运体系建设、设施建设、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财政资金奖补力度,足额保障分类收运体系有效建立,垃圾分类设施及时高质建成。完善财政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推动提高各村居、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垃圾分类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发动。重点围绕村居民家庭分类习惯养成、机关分类示范、学校分类教育三个方面重点,个性化制定宣传方案,系统开展垃圾分类“四进”(进机关、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和垃圾分类示范项目评比(示范机关、示范村居、示范户)及寻找垃圾分类达人等针对性宣传活动,探索建立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科普公园、实践基地,要充分利用“搬经发布”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你我同行”的浓郁氛围,强化村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宣传工作成效。同时,总结提炼宣传教育成功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宣传模式。

(四)加强督查考核。垃圾分类治理已被如皋市列入“四个全面”、污染防治攻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文明单位创建等督查考核范围,完善“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督查考核机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上级对我镇高质量发展监测和“四个全面”考核及污染防治等各项考核的,由镇纪委(监委)视情予以问责或组织处理。

附件:1.搬经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单位、村居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3.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4.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5.可回收物回收登记汇总表

 附件1

搬经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搬经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帅:刘  莉

总指挥:杨建华

组  长:梅志祥

副组长:葛志昊 苏裕根 夏红英 张 张  斌 陈小强

袁  建 许  鹏 徐  兵 石明良

成  员: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机关驻镇各分局、庭、所、中队,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垃圾分类日常督查、考核工作。

主  任:葛志昊

副主任:马  戎(日常)

成  员:卢伟伟赵永建刘  健

 附件2

搬经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一、 食堂

产生餐厨废弃物的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等需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应在休息间、茶水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 机关单位、村居服务中心办公区域

1.每个办公室内均应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其他垃圾篓,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2.在出入通道、电梯出入口、楼层廊道等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宜在每个楼层合适点位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3.在办公区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4.各单位、村居宣传栏有不少于一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三、公共场所区域

在户外、大楼外部通道以及办公大厅等公共场所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40 升。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需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四、垃圾临时存放区域

机关单位村居服务中心在装修、绿化修剪期间,应指定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场所,并将收集的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纳入专项分流体系。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号

类别

实物列举

1

可回

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利乐包盒);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2

有害

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3

其他

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4

餐厨废弃物

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茶叶等

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将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而适时调整。

附件4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单位根据垃圾产生的组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分类,收运单位在分类收运时,采取目测的检查方法,检查分类质量,执行收运合同,落实收运制度。具体收运标准如下:

1.单位生活垃圾中均不得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明显出现上述物质即为不合格。

2.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定并定价。

3.餐厨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砖瓦陶瓷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4.有害垃圾中原则上不得含有其他垃圾。

5.其他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3个以上、或明显含有大量餐厨垃圾,即为不合格。

附件5

可回收物回收登记汇总表

单位:

回收

日期

品种

数量

(公斤)

回收单位

(个人)

经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