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01422637-7/2019-0001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意见
发布机构: 搬经镇人民政府
文号: 搬政发〔2019〕28号
成文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08-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搬经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试行)
搬经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 搬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1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搬经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

实施意见(试行)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镇级工作评估办法》《搬经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七位一体)整治考核办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搬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评比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乡村振兴”为指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与的环境大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推动人居环境工作协调发展,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营造文明和谐的农村环境。

二、评选对象

全镇各村(社区)所有正常居住户都可参加评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和正在服刑的;

(二)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集体上访的;

(三)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的;

(四)家庭成员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五)家庭成员道德口碑不好,被为社会失信人员的。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本着“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最美庭院”以常住户为单位,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进行评比。

(一)自荐。符合“最美庭院”评比条件的各常住户可自荐到所属村民小组参与评比。

(二)互评。村居、村民小组根据自荐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符合“最美庭院”的常住户,通过认真把关、实地考察后,评选出村民小组级“最美庭院”参与各村居的评比活动。各村居从被评为村民小组级“最美庭院”的常住户中,评选出行政村级“最美庭院”参与全镇的评比活动。镇级评比由人居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时间。 8  1 日-- 8 月 31

(四)数量。评比过程中要层层提高标准,评选数量从下到上应层层减少,质量应层层提高,所选庭院符合评选要求且能够代表本辖区参与上级的评比(星级“最美庭院”的户数不得低于正常居住户总数的10%

(五)评选根据评选考核评分标准,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居住户评为五星级“最美庭院”,由镇人民政府授牌,得分90-100分的评为四星级“最美庭院”,由村(社区)居委会授牌,星级牌由镇政府统一印制。其他住户分为“清洁”(60-89分,粉色牌)、“不清洁”(60分以下,黄色牌),各村居自行评比,完成后根据评比结果由村居到户贴牌(纸质版牌,各村居自行印制)。

四、评选条件

1.庭院齐。庭院干净整洁,做到庭院内部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牲畜饲料等物品应分门归类,堆放有序、整齐摆放。养家禽家畜的,庭院应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庭院内应有垃圾桶,垃圾应及时分类清理,不得产生异味,保持庭院整洁;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庭院周边清洁、干净。庭院四周、路边、河坡无草堆、杂物等乱堆乱放,无漂浮物。

2.庭院绿。庭院应种植各种蔬菜或草坪,达到绿化庭院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庭院绿化应井井有条、美丽可观,不是杂乱无章、杂草丛生。房前屋后种植花草,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可以是小型果木、观赏性花草、盆栽盆景等。

3.室内净。室内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杂物。窗帘、门帘、床单、被罩要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褥摆放整齐、平整。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桶。

4.厨厕洁。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炉具、灶具要安全、节能、先进。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每天打扫、收拾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清除,生活污水排入三格式化粪池,无露天粪坑。5.身心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文明健康生活,思想道德素质高;无黄、赌、毒、邪等现象发生;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宽容礼让,友好和谐相处;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爱护公共财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井然有序地开展工作,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居要召开村组干部会,充分发挥村民组长作用,由组长召开群众会议,讲解“最美庭院”评比的标准和意义,认真评选。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符合条件的,群众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最美庭院”评选出来,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宣传画册等加强“最美庭院”评选创建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各村居务必在8月10日前完成“最美庭院”评比,评比结果(星级庭院、清洁、不清洁),村评选的“最美庭院”图片要逐一做好标注(XX村XX组XXX户),评选名单及图片统一报送至镇人居环境办公室。

(四)村居组织架构。各村成立“最美庭院”评选小组,村(社区)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扎实开展。

各村(社区)应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精心组织,做好广泛宣传,大力推进,形成创建美丽家园人人参与的氛围,为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