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索引号: | 01422637-7/2024-00024 |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搬政发〔2024〕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明确消防管理服务所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关于明确消防管理服务所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做好消防管理服务所建设工作,经研究,现明确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人员:
所长 邱三文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专职管理员 谢 进 政府公务人员
消防网格长 鞠亚林 市消防救援大队派驻人员
专职网格员 姜玉恒 政府公务人员
专职网格员 余海军 政府工作人员
专职网格员 丁春银 派出所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提请党委、政府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若被授权或委托执法,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完成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