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财产安全,根据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制定《2022年搬经镇应对极端天气(暴雨、台风、干旱)排查、预防工作要点》、《2022年搬经镇防汛防台抗旱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搬经镇应对极端天气(暴雨、台风、干旱)排查、预防工作要点
为做好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在做好汛前检查的同时,各部门接到气象、应急、防汛等预警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各自职责,剖析灾害可能带来的隐患和损失,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武部:重点检查防汛装备准备情况、民兵应急分队的落实情况。
二、经发局:重点预防、排查企业安全度汛情况。主要是企业内部排水情况。
三、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重点检查防汛抗旱防台经费准备情况。
四、水利站:重点排查汛期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以及水系畅通、河道水土保持(塌方)安全度汛情况,预防台风暴雨所造的损毁。及时发送气象信息。
五、建设局:重点预防和排查汛期对镇区防洪除涝设施运行情况,镇区道路和燃气、供城管队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度汛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情况,落实强排措施,落实汛期危旧房屋安全治理工作等。
六、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预防和排查污染源是否因水涝带来环保方面的灾害。
七、城管中队:主要预防、排查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施是否安全。
八、应急管理局:重点预防和排查汛期危化品生产存储点、建材企业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汛前准备情况,预防台风暴雨使危化品泄露和砖瓦、建材等企业的物堆坍塌。
九、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检查农田排涝降湿、大棚种植度汛准备情况,渔船、水产养殖设施等安全度汛情况。民政部门重点排查敬老院、农村困难户生活是否存在隐患。
十、农路办、码头办:重点检查交通设施、涉水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等;
十一、教管中心:重点预防和检查学校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做好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十二、派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十三、自然资源所:重点预防和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风暴潮监测预报预警制度建设及应急措施准备情况等。
十四、广电、电信、移动、联通、供电等部门:重点检查线杆、线路是否有损坏现象。
十五、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重点做好辖区内各项汛前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好避难、撤离场所,编制预案,做到因防汛抗旱防台突发事情后有人管、能管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022年搬经镇防汛防台抗旱处置预案
为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处置预案》。
一、组织架构
镇成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派出所所长、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人武部、党政办公室、党群局(宣传办)、经济发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办)、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路办)、教管中心、派出所、广电站、卫生所、水利站、消防救援中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加油站、各村(社区)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总指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电话:88502345、 88500510)。
二、明确职责
1、镇防指:在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全镇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启动、结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防台、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协调灾后处置。
2、镇防指办:承担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如皋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镇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检查指导各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清除河道、道路范围内的障碍物;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经费计划申报,物资和救援装备的储备、调配和管理。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人武部:负责组织调度民兵预备队支持地方防台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并协助地方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物资仓库设在人武部仓库,仓库专人值班。(责任人:周辉,电话:15050635558)
(2)党群局(宣传办):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公益宣传、知识普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的公众发布。(责任人:肖伟 电话:13626295815)
(3)经济发展局:协助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负责企业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责任人:顾红平 电话:13511586911)
(4)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安排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资金;管理和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经费和资金使用情况。(责任人:丁梅兰 13511581560)
(5)建设局: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地和危房安全检查,做好有关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指导各地做好高楼塔吊等高空构筑物的加固工作;负责镇区管辖的道路、雨水及污水管网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安全管理;组织指导相关使用单位对地下人防工程等进行全部排查,做好台风暴雨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陆卫华 电话:13962723628)
(6)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水质环境监测,及时提供、发布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整改拆除职责管理范围内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任人:卢伟伟 电话:13626293536)
(8)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灾害报告制度,组织指导水旱灾害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协调调度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提请、衔接人武部民兵和消防救援中队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支持地方抗洪抢险。(责任人:汤德如 电话:15951386886)
(9)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核查报送农业灾害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做好农业生产灾后自救和恢复工作。组织协调行洪期间相关水域渔船和水面养殖人员上岸避险。(责任人:陈璋峰 电话:13901473916)
(10)农路办、码头管理:负责组织做好公路、水运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安全工作;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协调人员撤离和转移的运输车辆,协同公安机关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责任人:陈晨 电话:13914379620,责任人:李宏勇 电话:15962705779)
(11)教管中心:指导全镇教育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加强师生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各地各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措施,提高师生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责任人:丁佐兵 电话:13862753698)
(12)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及破坏防汛防台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责任人:陈云龙 电话:13773808356)
(13)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测,积极组织货源,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发挥超市、菜市场的调节作用,做好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稳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责任人:冒云岭 电话:13921453111)
(14)广电站: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文化的传承弘扬;及时发布防汛抗灾安全提示信息。(责任人:雍维平 电话:13921686536)
(15)卫生所:指导事故发生地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责任人:于峰 电话:13962925963)
(16)水利站: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联系水文部门,及时掌握水文信息,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及预警信息发布,开展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等;协调本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责任人:丁亮 电话:15162755508)
(17)消防救援中队:根据镇防指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责任人:陈云龙 电话:13773808356)
(18)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期间电力供应。(责任人 印利峰 电话:13338071580)
(19)电信公司: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应急的通讯准备,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期间通讯畅通。根据市防指命令,发布公益性预警、响应信息。(责任人:章智敏 电话:18921686686)
(20)燃气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燃气供应和保障。(责任人:谢小俊 电话:18962918628)
(21)各村(社区):对应镇防指组织体系,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和人员,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撤离和转移安置工作。(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