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全面掌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建立档案。
第三条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报镇政务公开办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第四条 凡公开的政务信息材料都应进行报备。
第五条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补充的内容都应各自归档,并向上级负责机关报备。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