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0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是指对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政务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信息)内容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审核的程序是由相关责任部门拟定政务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审核;审议小组组长审定;主要领导审批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按审核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应依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