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如皋市搬经镇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第三条 镇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审议;
第四条 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机关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 每年定期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及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全面评议,并通报评议情况,对存在问题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整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