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
关于批转《搬经镇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搬经镇 发布时间:2021-03-05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

《搬经镇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为保障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有效推动搬经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搬经镇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搬经镇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

票决制实施方案

为完善镇人民代表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制度,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决策中的作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新途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以及搬经镇实际情况,2021年搬经镇人大将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尊重民意、回应民需、服务民生为根本目的,以人大代表票决确定民生实事项目为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魅力搬经,推动搬经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内涵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的制度。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可行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在当年度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要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推进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去。

3.严格依法办事。立足人大自身职能,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使代表票决制成为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4.突出效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便捷,以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抓住关键环节,讲求实际效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内容步骤

代表票决制工作分候选项目形成、项目审议票决、项目监督评价三个阶段,共八个环节。

第一阶段:候选项目形成。坚持政府主导、代表参与、广纳民意,充分体现群众急需急盼,科学安排候选项目。

1.候选项目征集。征集对象: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镇广大选民,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征集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人居环境、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征集。2021年1月10日前,各代表小组、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将征集到的项目建议填写到“项目建议清单”(见附件)上报至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人马戎)。

2.人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的作用,围绕民生实事项目选题,组织代表进“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工作站”联系接待人民群众,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引导代表认真倾听、反映群众诉求。要认真分析研究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群众来信来访线索,积极提出选题建议。

3.候选项目确定:2021年1月20日前,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邀请部分代表、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研讨确定候选项目。纳入票决的正式候选项目由人大主席团在所征集的项目中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纳入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镇政府在本镇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为当年可以完成的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审议票决。坚持发扬民主,充分体现民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操作规范。

1.政府报告。在镇年初人代会上,镇政府向大会书面报告候选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以及形成过程等,并印发全体代表。

2.代表审议。会议期间,安排必要时间,组织全体代表对候选项目进行审议。审议时,镇政府及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回答人大代表询问,说明候选项目情况。

3.大会票决。主席团提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明确候选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内容,经代表审议,大会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入选项目得票需超过应到代表半数,按照票决办法的规定确定。票决结果在大会召开期间公布,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阶段:项目监督评价。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1.跟踪监督。镇政府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督促检查。镇人大主席团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询问以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绩效评价。闭会期间,镇人大听取镇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镇政府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镇人大可以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镇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明确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镇人大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每个阶段和环节。镇政府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拟定候选项目,落实人大决定,办好实事项目,体现执政为民,彰显政府公信力。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完善机制,规范推进。将代表票决制工作依法列入人民代表大会议程,合理安排日程,制定票决办法,认真筹备,周密安排,规范实施。将代表票决制工作纳入人大代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健全督查评价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使人大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扩大效应。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工作重要意义、经验成效的宣传,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的宣传,展示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加强对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成果的宣传,扩大惠民效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强代表票决制的理论研究,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