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安监局主要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安监局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开发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研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办市安委办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履行《如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按授权权限对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可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经贸、文化、体育等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9)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