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服务、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08-19 17: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安监所(局):

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服务、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如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6日

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服务、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这一条主线,紧紧抓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努力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向好的发展态势。

   总体目标:坚决遏制危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规范安全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针对国务院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精简下放有关精神,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修订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不断优化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

   2.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和项目服务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安全许可和服务工作。在继续实施《南通市安监局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对象事中、事后的监管。

   3.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许可审查质量。严格按照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管理,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关。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自动控制系统(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其安全符合性。

   二、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4.强化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的落实。根据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构成、职责和要求,并将领导干部带班表在企业内部公布,张贴在门口、值班室等处,督促企业通过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了解生产运行情况,掌握当班作业人数,率先垂范,排查隐患,确保企业全时段安全平稳。

   5.强化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直接作业管理,严格作业前的安全条件认证,规范审批手续,完善作业票证,保证现场监护,配足应急装备,确保各项作业安全有序。尤其对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认真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按照高危作业从严管控。

   6.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全力推进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建筑内正常生产时作业人数的控制,确保年内所有企业将该类厂房作业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继续加强化工企业二道门建设,推行实施门禁系统,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员工坚守本职工作岗位,严格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7.强化对承包商的管理。继续宣传贯彻《南通市工商贸企业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加大对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管理力度,尤其要严格把关从业资质,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划分生产和施工区域,明确专人对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坚决杜绝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三、突出行业重点,不断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8.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督促企业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达到功能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在役装置不满足功能安全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进行限期整改,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9.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督促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要求,全面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加强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0.做好西气东输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与住建局燃管处、苏北管理处如皋站的联系,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11.继续组织开展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按照《如皋市化工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皋政发〔2014〕14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抓紧“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完善,全面推进未经专业单位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第三轮化工行业整治工作。

   四、全力推进达标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

   12.推进化工行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锁定未通过达标评审的一般化工企业,确定达标创建计划。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许可使用企业以及较大危化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13.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指导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督促已达标的企业认真做好年度自评和自评报告的备案。

   14.鼓励重点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提档升级。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中,选定一些已运行2年左右且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三级达标企业,组织进行重点指导,实现安全标准化的提档升级,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继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化工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避免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企业自聘专家及中介机构的检查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建立自聘专家轮换调整机制,鼓励企业调整中介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15.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档次。鼓励企业通过HAZOP、PHA、LOPA等风险识别分析手段,对所有在役装置,包括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选择1一2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指导其进行在役化工生产装置HAZOP分析。

   16.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活动。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专项检查计划,通过开展领导带班、作业票证、三级教育、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专项检查活动,治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中的各项薄弱环节;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对危化品企业的明查暗访,并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