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6-02-26 17: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实现人民满意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安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配备专职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将《政务公开条例》列入年度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政务公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利用局内网等有效载体加大对《政务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安监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条例》、用好《政务公开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工作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四)载体建设基本情况

按照局统一领导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由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应信息报批和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所发布信息须经“三级审查”,即科室初审,办公室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安全后在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五)其它有关方面情况

我局畅通渠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途径。利用门户网站、“中国*如皋”等网站向人民群众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方便查询途径,群众可通过网站实现在线咨询,可通过局长信箱反映问题,公众可在公开网站上查询已经公开的信息。同时,安全生产月期间印制发放宣传手册,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44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对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办事指南、安全培训等栏目,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上网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安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从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至今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同时,积极寻找与上级要求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解决,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1.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明年及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七、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