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5月份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
督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南通和如皋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的部署,全面摸清我市区域内安全风险,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精准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我市《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序时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5月份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镇(区、街道)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镇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安监、建管、经发等部门)。
4.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抽查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各1家)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周督查-旬通报-月点评”和“四不两直”的形式,通过现场核查、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各督查组每周按次序对相应镇区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汇总,于5月16日和5月31日进行每旬的问题通报。6月初,利用安监局长例会,各督查组组长点评5月份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组:
第一督导组(磨头镇、九华镇)
组 长:杨 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科人员
联络员:毛宏军
第二组督导组(高新区)
组 长:陈海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人员
联络员:陈华
第三组督导组(长江镇、石庄镇)
组 长:徐兵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人员
联络员:戴拥军
第四组督导组(东陈镇、丁堰镇、白蒲镇)
组 长:张斌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人员
联络员:杨志锋
第五组督导组(城北街道、搬经镇、江安镇)
组 长:崔建备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人员
联络员:田岱华
第六组督导组(吴窑镇、下原镇)
组 长:秦永忠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参加人员:市应急管理局法制科人员
联络员:沙宏
四、有关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本次督查工作,确保大检查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两旬督查通报和月度点评,于6月2日前书面报综合科。
(三)督查期间请落实好个人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各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人:杨瑞琪电话:87199133
附件:5月份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对照表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附件
5月份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对照表
序号 |
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细则 |
一 |
各镇(区、街道)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1.各镇(区、街道)党委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制定党委常委会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
1.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制定党委常委会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2.各镇(区、街道)党委是否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个化”行动、深化三年专项整治、“两个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 |
2.各镇(区、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常委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3.各镇(区、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定期主持召开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存在走过场、仅听汇报或仅简单笼统提要求的情形。 4.敏感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各镇(区、街道)党委领导是否按照“党委领导包板块”制度,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5.各镇(区、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带头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宣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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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考核评价,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
6.是否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考核评价,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7.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述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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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
8.是否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9.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体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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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5.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
10.是否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11.是否制定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12.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是否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13.是否组织开展2022年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巡查。 14.是否围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个化”行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 15.是否根据全市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内现有的出租厂房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登记,全面推进电子化管理和分类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承租企业,是否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整改提升达到承租条件。对经整改仍无法达标、不符合要求的已承租企业,是否纳入清理范畴,依法予以关闭。是否建立工业园区出租厂房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是否组织加强对出租厂房的日常巡查检查。 16.是否扎实推进“智改数转”诊断服务,积极选树智能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17.是否大力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 18.是否扎实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9.涉及镇区是否加强船舶修造领域安全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 20.如城主城区是否全面禁止在辖区内经营、运输、储藏和燃放烟花爆竹,如城街道、城北街道和城南街道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最新调整规定。 21.是否合力推进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严防火灾亡人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件发生。 22.是否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 23.涉及镇区是否开展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 24.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否深入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序时推进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25.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镇区是否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26.是否在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并配备安全总监,专业监管人员配比是否不低于专职人员75%。 27.是否组织开展典型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 25.是否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选树活动。 28.是否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估。 29.镇(区、街道)层面是否开展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
二 |
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5.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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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6.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辖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
30.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辖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31.敏感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领导是否按照“领导包条线”制度,带队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32.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带头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宣讲。 |
7.其他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
33.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根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专委会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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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办实体化运作,确保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按要求配备到位;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安委办工作力量配备的要求,推动辖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办参照执行。 |
34.是否持续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作,确保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按要求配备到位。 35.是否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安委办工作力量配备的要求,推动辖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办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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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
9.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 |
36.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牢固树立法定职责不可移除的鲜明导向,制定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评价指标。 3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定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其余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根据分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 |
10.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
38.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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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
3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善本部门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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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
40.是否全面采集全市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企业安全风险分区管理、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管理、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等数据,做到企业、园区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41.是否优化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运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执法联动、诚信约束”四项机制,持续深化危化品领域全流程监管。 42.是否依托全市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持续深化燃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加快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程建设。 43.是否扎实推进轻型货车“大吨小标”等问题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企业违法查处、约谈问责、督促整改的力度。 44.是否组织宣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安全标准,是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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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 |
45.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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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
14.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
46.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47.是否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落实“一案双查”措施。 |
15.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48.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以及联合信用惩戒等措施。 49.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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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及时组织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50.是否深入实施“一案五制”工作法,在个案处理过程中,同步落实“清单提醒、典型案件警示、被处罚企业承诺、定期回访、重点监管”五项机制。 51.是否建立灾害事故复盘机制,通过及时复盘还原灾害事故发生和应对过程,切实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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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
17.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
52.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
18.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
53.是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按规定主动上报较大安全风险,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建立“一患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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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 |
54.是否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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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监控、登记等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手段逃避安全责任的现象。 |
55.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监控、登记等制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逃避安全责任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