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014229906/2020-00058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皋安委办〔2020〕121号
成文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10-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预案 演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预案 演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0-16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应急预案、磨合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完善应急准备的必要途径,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抓紧完善相关预案,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科学严密组织,确保应急演练质量。在科目设置中,应急演练要紧贴实战,注重实效,不能千篇一律地演练消防救援,要紧贴辖区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或自然灾害等风险,最大限度模拟灾害事故防范应对的真实场景,力求内容务实,场景逼真,防止应急演练流于形式,停留于“剧本”阶段。在演练过程中,要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要有通信、交通、技术、医疗、治安等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在参演主体上,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演练。鼓励专家力量参与指导演练,并进行演练点评。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深入发动和依靠驻地群众,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应急预案演练,使公众明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应对,从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认真总结评估,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今年来,吴窑镇、磨头镇、搬经镇、白蒲镇、九华镇等镇(区、街道)和市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民政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档案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了总结评估。请尚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镇(区、街道)和市相关部门加紧组织实施,科学建立健全应急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应急预案演练的应急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找出短板,提出对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并将演练相关资料收集备查。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