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014229906/2022-00062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5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南通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应急管理厅宋乐伟厅长4月19日在视频调度会上对做好防汛抗旱和突发气象灾害防范准备工作的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通应急〔2022〕72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属地政府相关职能,扎实做好2022年防汛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现将汛前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汛前准备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防汛工作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当前正是备汛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镇(区、街道)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4.30”突发性强对流天气教训,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汛前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汛前准备越充分,防汛抗灾就越主动。各镇(区、街道)要全面开展汛前准备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担负起保安全、维稳定、促发展的重要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统筹疫情防控,扎实推进汛前检查

目前全市已进入防汛备汛关键时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常态化阶段,形势复杂严峻。各镇(区、街道)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汛前检查,加强汛前检查组织领导,制定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把各项检查措施落到实处。要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沿江或处于低地势的企业、加油站、城市易积水区域等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防台风及人员转移避险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情况。创新汛前检查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线上核查与线下踏勘相结合,适时组织对风险隐患、薄弱环节进行会商研判,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各镇(区、街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汛前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形成工作台账,实现工作闭环。请各镇(区、街道)将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情况,于5月13日前报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邮箱:2189423642@qq.com)。

联系人:周晓飞,联系电话:87611902。

如皋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