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014229906/2020-0004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皋安委办〔2020〕136号
成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管家 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管家 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09 15: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自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管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各镇(区、街道)积极谋划、认真组织,大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获得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开展好此项行动,充分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9月至12月全市行业企业安全管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镇(区、街道)9月份以“危化品使用行业企业安全管理”、10月份以“船舶修造

、钢结构行业企业安全管理”、11月份以“涉爆粉尘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或“有限空间行业企业安全管理”、12月份以“烟花爆竹行业零售店(点)安全管理”为主题,选择1家标杆企业或滞后企业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市相关部门抓好业务指导。

二、实施方法

在前期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阶段的基础上,各镇(区、街道)选取1家企业于每月15日前召开现场推进会议,会议议程至少包括一次现场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现场亮相、一次现场表态(或经验交流)、一次业务辅导。月底,对辖区相关行业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推进滞后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形势要求不相匹配、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与企业安全管理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现状,要树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通过现场推进、业务辅导、执法检查等方式,严格督促企业自行提高管理能力,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到位,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日”等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现场推进会议和执法检查活动,倒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行业企业安全管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彻底打通制约企业安全发展的“堵点”。

(三)要强化典型引领。各镇(区、街道)要不断总结推广本辖区相关行业领域内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利用《如皋日报》、“如皋安监发布”和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等,作为经验交流、示范学习、典型推广的宣传平台,以点带面,促进行业企业安全管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整体推进,市安委办将选择亮点做法和先进企业向上报送。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