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9906/2020-00001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南通市安委会对我市重大安全隐患 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的通知 |
长江镇、东陈镇、丁堰镇、下原镇、吴窑镇、磨头镇、江安镇、搬经镇、九华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市专治办:
根据南通市安委会《关于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通安委〔2019〕11号)精神,我市东大街、浙商三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11家卫生院因消防安全问题被挂牌督办。为切实做好南通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近期,国务院督导组已多次来如皋督导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12月27日国务院督导组常务副组长、国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专程来如对长江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务院督导组约谈镇江市政府情况通报》《中共江苏省纪委关于四起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先后下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市专治办牵头交办整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表,根据消防要求做好整改,确保整改符合要求,整改到位后及时进行销号。市政府专门成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小组,何益军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涉及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专治办,市专治办常务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按照“责任包干”的原则,明确了“如皋东大街消防安全体制、设施缺失”隐患整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黄文斌牵头负责,市住建局负责包干落实;“江苏浙商三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瘫痪、消防管理机制未建立”隐患整治由市委常委刘向阳牵头负责,如皋工业园区负责包干落实;“多家卫生院未通过消防验收”隐患整治由市政府副市长张亚鸾牵头负责,市卫健委负责包干落实。相关镇(区、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整改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尽快完善整改方案
2019年12月下旬,市专治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以及涉及到的属地镇政府,召开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根据会议精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整改内容,切实落实好整改主体、督改主体和销号主体的职责;三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到位。但从前期上报的整改方案来看,还存在属地、部门统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等现象。三个负责包干落实的督改主体单位要拿出各自方案,形成整改清单,明确好整改时间、步骤、措施、标准、要求和相关责任人,督促整改主体按照“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确保销号管理、闭环管理。
三、确保隐患整改销号
市安委会将三个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监委、市专治办纪检监督组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责任不落实、不能如期整治到位或整治不彻底的,对整治主体单位和督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督办督改不力、监管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因整改不到位而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四项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改主体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隐患整治情况、1月9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清单形式报送至市专治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制度,督改主体单位要对所有问题隐患一律拉出清单,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实施闭环销号管理。督导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全程督导,确保隐患见底、整改彻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媒体曝光制度,市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达到推动“除隐患、保安全”的目的。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