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皋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 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06-21 15: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时间:2021年6月1日

二、背景依据

根据2021年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新《动物防疫法》)有关精神、南通市政府办组织召开南通市犬类长效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要求,结合我市犬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2021年如皋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主要内容

在市法制办、文明办,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区、镇)广泛征求意见前提下,经十七届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实施,现就该方案重要内容进行解读:

1、目标任务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努力营造我市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6类具体目标:一是街面无主犬、流浪犬数量显著下降;二是犬只伤人、扰民、纠纷等涉犬警情数量显著下降;三是免疫登记上牌犬只数量显著提升;四是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五是公众安全感和对养犬管理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六是犬类管理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效能显著提升。

2、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挂职)、市司法局副局长孙锴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市文明办副主任陆兵、市城管局副局长孙夏兵、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陈慎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如皋市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办下设办公室,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犬类管理工作。

3、职责分工方面:2020年8月10日出台的《如皋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的犬管工作职责。对于各镇(区、街道)责任和分工,根据新《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市犬管办依

法作出相应的调整,由镇(区、街道)作为犬管工作责任主体,实施本辖区的宣传、管理、控制和处置工作。

《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长江镇4个主功能区,成立不少于5人的犬类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业捕犬队,并配齐捕犬车辆及相应的装备,常态化开展流浪犬捕捉工作。主功能区以外的其他乡镇,要组建不少于3人的犬类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托派出所辅警、城管队员组建捕犬队伍。各社区居(村)要落实不少于2名犬类管理力量,常态化做好辖区内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工作。

政府办:根据《动物防疫法》要求,落实犬类管理的属地责任,对我市犬类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犬类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城区犬类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落实考核推进。

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融媒体中心、自媒体平台、街道、社区进行文明养犬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进“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工作。

公安局:负责城区犬类管理日常监管,牵头建设犬只留检所和临时留检所,配合做好留检所建设及过渡时期流浪犬的捕捉收容留检等工作,做好流浪犬、无证犬以及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收容、留检和认领等相关工作,捕杀狂犬,依法查处涉及犬类管理的治安、刑事案件。

农业农村局:结合新《动物防疫法》的实施做好相关宣传,抓好本市犬类的免疫、检疫工作,适时公布、调整全市范围内犬只免疫、上牌点,对从事犬只养殖、诊疗的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免疫犬只的行政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犬只户籍信息登记、发放犬牌。定期对留检所犬只进行免疫,对留检的病犬、死亡犬消毒和无

公害处理。依据新《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行为。

城管局:负责查处擅自占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违规摆摊设点经营犬只等行为,负责犬只排泄物不及时清理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执法。协助做好溜犬不牵绳,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场所的宣传引导。协助捕捉流浪犬。督促和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协助开展本小区内流浪犬的捕捉工作。

卫健委:负责组织做好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预防接种及人患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医疗救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无照销售犬只行为的查处工作,对相关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教育局:负责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和召开家长会、发放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教职群体、学生家长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配合做好养犬知识的宣传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文明养犬、限犬管理等规范提示工作,同时提供粪便收集袋和拾便器。6月底前,城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文明养犬、限犬管理等提示牌覆盖率达90%。

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文明养犬、限犬管理等规范提示工作,同时提供粪便收集袋和拾便器。6月底前,城区商业场所文明养犬、限犬管理等规范提示牌覆盖率达9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并加快推进做好犬只留检所征地工作。

财政局:负责犬类管理经费保障,建立与实际管理需求相匹配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富皋万泰:牵头如皋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流浪犬捕捉,常态化做好收容服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涉犬类警情、事件的处置。6月10日前,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犬类专业捕捉队伍,配备犬只收容车辆2辆、相关捕犬器具和相应管理人员。

4、组织实施方面:共4个阶段。集中捕捉阶段:2021年6月;集中免疫、登记上牌阶段:2021年7月;集中清理阶段:2021年8月;集中巩固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犬只户籍信息登记、上牌工作,在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和长江镇4个主功能区范围内开展;犬只免疫、集中捕捉等其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5、考核验收方面:为长效推进我市犬管工作,市犬管办协调对接市法制办、文明办,根据我市犬管工作实际制订了考核细则,主要在上述5个方面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工作分A、B两类区域考核,如城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和长江镇4个主功能区为A类地区,一区一个档次;主功能区以外的其他镇区为B类,每2个镇区为一个档。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考核得分折算后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总分。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如皋市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